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提示(八)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主题教育指导组对主题教育近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各单位开展主题教育近期工作提示如下:
1、关于专题研讨:按照工作提示三的要求,集中学习研讨,主要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进行,列出若干主题,总的时间为5-7天。各单位除了参加院的各类学习活动外,本单位开展集中研讨的次数不少于3次。可结合学习总书记《重要论述》、《学习纲要》心得体会、结合对照党章、党内重要法规找差距,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性质、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等8个方面进行。
2、关于调查研究:按照工作提示五的要求,各单位班子成员调研报告于7月26日前报院主题教育办公室;各单位班子及其成员问题清单于7月30日前报院主题教育办公室;各单位7月底前完成专题党课,要特别强调“四个讲清”;各单位7月31日前完成调研成果交流会(班子成员根据调研报告内容作发言)。
3、关于问题清单:按照工作提示七的要求,各单位对查找的问题清单进行进一步梳理,并及时报本单位院联系领导审议。问题清单中要明确主题教育期间能够整改的问题和即知即改问题,即知即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院主题教育办公室。
4、根据上海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做好主题教育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院主题教育办公室将随机抽查。
5.附件2和附件3请于7月31日前交组织人事处。
附件:1《关于做好本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2《XX党总支(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情况统计表》
3《XX党总支(支部)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清单》
组织人事处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