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通知
兹定于5月25日(周一)下午一点,在会务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院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
出席对象:
⒈ 院党政班子成员;
⒉ 院工会主席、团委书记;
⒊ 院属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包括调研员和保留处级的干部)、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
⒋ 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包括调研员);
⒌ 各单位研究室主任、课题组长、班组长。
请各单位通知上述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中共上海市农业科-太阳集团城网2018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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