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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菌种最易“克隆”,辛苦培育新品种,却是在给“盗版者”打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2-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香菇的烦恼谁来解

 节日的餐桌上少不了香菇。当亲朋好友围桌而坐,边品尝边谈论一条腿食品的保健价值,是否有人了解它的烦恼呢?
    
有数据显示,目前食用菌产业已成为我国继粮、棉、油、菜、果之后的第六大种植业,我国已是世界食用菌第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然而,香菇家族表面的繁荣底下深藏着一处旧伤,不时刺痛产业神经
    
无性繁殖最易克隆
    
香菇的烦恼,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的先天不足。食用菌是可无性繁殖的微生物,无需父母双方结合,就能一代又一代地繁衍。换句话说,农民只要从育种单位购买一次菌种,就能无限量地私自克隆出成千上万的菌种及其后代。这样,不仅菌种质量每况愈下大打折扣,其老祖宗培育机构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护。
    
与食用菌相比,其他农产品要幸运得多。比如,水稻等农作物新品种常常采用杂交方式得到——只有当特定的父本与母本结合,育出的种子才具有某些优良性状。所以,育种人只要将亲本捏在自己手中,即可牢牢掌握制种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护乏力扼制创新
    
先天不足能否靠后天的法规保护加以弥补?目前,我国涉及种质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专利法》、《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但要么未将食用菌菌种纳入保护范围,要么因为相关条款大而泛的表述而难以落实。于是,地下菌种厂在一些地方遍地开花,公开销售盗版菌种成了业内的通行做法。
    
刚刚捧回200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上海市农科院食用菌研究所,育种技术蜚声全国,曾帮助浙江多个贫困县成长为著名的香菇之乡。即便如此,每年该所销往全国各地的菌种仅5000支左右,每支不过20元。科研人员告诉记者:有时,明明知道有人盗用了我们的菌种,却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非但合法权益难获保护,一不小心,育种单位还会因连带责任背上巨额债务。业内人士透露,一旦购回的菌种不出菇,农民利益受损,就会将地下菌厂和最初的育种人一同告上法庭,几年前就曾发生过5000万元的天价索赔案。在此类案件中,往往很难界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育种单位只得受冤枉赔钱,甚至弄得元气大伤,何来心思搞品种再创新?!
    2006
年,农业部颁布出台《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对开办食用菌育种单位设定门槛,从注册资金、人员素质及实验设施等方面提出了高标准。然而,由于各地监管不严,该《办法》将私自育种的地下菌厂排除出食用菌产业的意图只是纸上谈兵,混乱的行业秩序并未有明显改观。
    
高风险行业寻找生路
    
市农科院食用菌所副所长张劲松研究员将自己的职业划为高风险行业。由于上述被大肆侵权乃至连带责任的风险,他和同事们抱着近乎侥幸的心理小心翼翼地坚守着。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近十年来,国内的食用菌育种确实在走下坡路。
    
如何降低风险?食用菌所决定从技术入手。张劲松透露,目前,所里初步建成了香菇dna指纹图谱库,详细记录全国190多个香菇菌种的指纹,找到了20余种菌种的特异性分子标记。当香菇遭遇版权纠纷,就能依据菌种的指纹,与图谱库进行比对,进而迅速查明出身然而,这只能为打击侵权行为提供某种证据。张劲松清楚,眼前的努力依然无法根治香菇的烦恼。
    
据了解,在美国、日本等食用菌种植发达国家,行业的健康发展靠的是产业链的合理分工和利益分享。通常,先由几十家大的菌种公司将菌种统一供应给基质培育公司,再由后者将菌种植入基质后,打包卖给菇农。如此,食用菌生产环节简单而清晰,加上大公司的违法成本较高,整个行业更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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