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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直属单位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中纪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0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环保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我行我素,不顾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必须严肃查处、严肃追责。为进一步以案明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进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环境保护部机关和全系统作风建设,现对近期查处的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2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和2起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予以通报。

  1.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月4日至8日,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核安全中心)财务与审计处处长付建军以参加“培训”为名,委托旅行社,组织本处工作人员8人赴海南三亚公款旅游,合计花费公款72,787元。2013年8月17日至22日,付建军以参加“拓展培训”为名,委托旅行社,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8人及其家属7人,赴泰国普吉岛公款旅游,合计花费公款120,080元。

  核安全中心主任李宗明批准报销公款旅游费用,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察,没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公款旅游违纪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调查期间,参与公款旅游人员退赔全部费用。经研究决定,给予直接责任人付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李宗明党内警告处分。

  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8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在云南召开学术年会,期间组织安排2天4个路线的考察,实为公款旅游,共支付旅游费用69万余元。参会人员中有893人参加旅游活动,其中12人为学会工作人员。学会秘书长兼党总支书记任官平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签发含旅游考察内容的会议通知,并亲自与旅行社签订旅游考察合同,对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任官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学会副秘书长易斌进行诫勉谈话;责令相关人员退赔全部旅游费用。

  3.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核安全中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过节费653.2万元,其中,2013年发放389.9万元,2014年1月至9月发放263.3万元。经研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核安全中心主任李宗明、党委书记梁士彪予以追责,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责令其向部党组作出深刻检查;责令相关人员全部退回违规发放的过节费。

  4.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用自有资金发放过节费448.04万元,其中,2013年发放267.25万元,2014年1月至8月发放180.79万元。经研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评估中心原主任李海生、党委书记梁鹏予以追责,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责令其向部党组作出深刻检查;责令相关人员全部退回违规发放的过节费。

  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党中央持之以恒、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讲规矩守纪律,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只要履责不力、出了问题,都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毫无例外。

  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一案双查”,强化问责追究。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依然我行我素、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用正风肃纪的有力行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保持作风建设新常态,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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