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2013年5月30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裴恩乐接受企业宴请并收受礼金。裴恩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9月13日至14日,静安区建管署副署长(主持工作)陆新组织中层以上人员赴外区考察,考察期间接受相关企业宴请并收受礼品。陆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期间,金山区金山卫镇城管分队队长卫国强利用职务便利,公车私用。卫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9月13日至14日,静安区建管署副署长(主持工作)陆新组织中层以上人员赴外区考察,考察期间接受相关企业宴请并收受礼品。陆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期间,金山区金山卫镇城管分队队长卫国强利用职务便利,公车私用。卫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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